近年来,婚姻成为北美伦理学中的热门题目,最大的理由当然是因为同性婚姻合法化,对传统道德观的挑战,另一方面是因为现代很多夫妻和家庭的不协调,离婚率增加,结果很多人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法,包括:废除婚姻(男女相爱不结婚而同居)、多配偶婚姻(一夫多妻、一妻多夫)、甚至混合婚姻(多夫多妻同居),这些都是需要从道德观去分析的。
让我们首先澄清几个对婚姻的错误观念。
(一)性关系是污秽的:
很多人都认为,基督徒以性行为是人犯罪的后果,所以性关系是污秽的,连在谈话中提及都不可以,这是错误的看法。因为性关系是神所设计的、是好的,不单带来人类的繁殖和延续,也协助夫妻互相不可磨灭的感情和相爱。至于性关系可以公开讨论吗?不是不可以,但要小心,《圣经》说:「淫词、妄语、和戏笑的话,都不相宜。」(以弗所书5章4节)。
(二)性行为是个人的自由,喜欢作就可以自由去作:
性行为是一种神秘的联合,超过了单单涉及肉体和感情的行动。在婚姻外的性行为带来很多恶劣的后果,包括:意外怀孕、罪咎感和情感上的创伤、可能导致性传染病和爱滋病等等,这些问题都是一生不可以磨灭的。对于基督徒来说,所有在婚姻以外的性关系都是「淫邪」的罪,包括:未婚者之间的性关系、在婚姻之外的性关系(如奸淫、同性恋等),十诫的第七诫为「不可奸淫」(出埃及记20章14节),「奸淫」包括所有「淫乱」,所以婚外的性关系是严重地犯了第七诫。《圣经》说:「你们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无论什么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」(哥林多前书6章18节)
(三)婚姻是两个人自愿建立的,若合不来就可以随意离婚:
离婚不单只是两个人的事,也会影响很多其他人,因为婚姻改变了很多亲属的关系,两个人离婚,可能带来很多人的关系破裂。若婚姻后有儿女,离婚很可能会破坏了儿女的一生。离婚带来情感上的创伤,是很难补救的,对前夫或前妻的憎恨,可能引致严重的后果。对于基督徒来说,婚姻不单是由人作证,也是由神作证,是终生的委身,是在神面前的协约,离婚也不能解除这个协约,所以基督徒不能轻易提出离婚或实行离婚。
接下来,本专栏将继续探讨有关婚姻的种种问题,让我们一起正视婚姻的重要和神圣。
#孔祥炯博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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